李管事一走,成栋就彻底放松下来,他走到书桌后面,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,装模作样的拿了一会儿毛笔摆弄了几下,又把砚台拿起来仔细看了看,像是没见过这些东西一样,非常好奇。
李若松抱着胳膊看他跟个孩童一样这里摸摸那里瞧瞧,觉得很是有趣,“你们那里没有这些东西?”
“怎么会,当然是有的,不是我跟你吹,我爷爷的毛笔字写的极好,颜体欧体都写的不错,我就是觉得这些东西要放在我们那里可算是古董,值钱的很,自然是要多摸两下。”成栋一副财迷样。
“那你会不会写毛笔字?”李若松饶有兴趣的问道,他总是想多了解一些成栋的事情,每次听都觉得不可思议,也很有兴致,眼前这人就跟宝山一样,每次挖掘总能挖出好东西。
成栋叹了一口气,很遗憾的说道:“我幼时跟我爷爷学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,只是后来课业越来越重,我就没能坚持下去。”
“你学过?写几个字我瞧瞧。”李若松饶有兴致的说道。
“行啊,笔墨侍候。”成栋嘚嘚瑟瑟的吩咐道。
李若松笑了笑,给成栋把宣纸铺好,用镇纸压住,又给成栋磨墨,忙前忙后的殷勤的不得了。
成栋握笔方式是很标准的五指执笔法,说是没有坚持,实际上但凡得空了他都会写上几幅字,虽然不及小时候那么用心,却也算过得去。
成栋挥笔写下李若松三个字,用的是欧体,字体瘦硬,方正大气,颇有一种铮铮铁骨的味道,“唉,还是手生了,没有以前写的好。”成栋的语气很是遗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