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章(1 / 2)

汉侯 来自远方 4860 字 6天前

夜风中, 幽幽的绿光忽明忽灭, 不断从远处聚集而来,像是萦绕不去的鬼影。

领队和护卫举着火把,照亮大车四周,粗略估算之后,都是面露凝色。连乌桓商人都是面色发白,不可置信道:“怎么会有这么多狼?”

包围车队的野狼超过五十只,哪怕是在草原深处,也很少遇到这么大的狼群。何况商队刚出边塞不久, 尚未北行太远,遇到这种规模的狼群实在是有些奇怪。

“这附近是否有部落游牧?”想到某种可能,赵嘉转过头, 询问面有凝色的乌桓商人。

“部落?”经赵嘉提醒,乌桓商人恍然大悟, 立即道, “往西有一支高车部, 往北有两支羌部。”

“郎君的意思是,附近可能有部落冲突?”虎伯道。

“还不能肯定。”赵嘉攀在大车上, 沉声道,“这么多的狼,实在是太奇怪了。”

无论赵嘉的猜测是否属实,都需找到胡部才能验证。目前最重要的是赶走狼群, 确保不被野狼袭入营地。

领队让护卫高举火把,在大车四周摇动, 组成一片防护网。狼群畏惧火光,不敢轻易靠近,但也迟迟没有退去,而是发出一声声嚎叫,在大车附近游走,寻找缺口,伺机而动。

“这群畜牲倒是狡诈。”领队嗤了一声,将火把递给护卫,张开随身的强弓,三枚箭矢接连飞出,钉入三头野狼的眼窝。

血腥气飘散,狼群出现一阵骚动。

狼尸被拖走,很快被撕扯分食。

“轮番打火把射箭,这些畜牲不肯走,就全杀了!”

有大车作为屏障,护卫可以从容的开弓,无需担心被野狼从身后扑袭。

唯一的阻碍就是天色。

毕竟火把能照亮的范围有限,而人的夜视能力并不强,一部分护卫还有夜盲症,缺乏光亮的情况下,根本无法准确射中目标。但是,只要敢踏入火光范围的野狼,一头都逃不掉。

十多只野狼陆续倒地,狼群终于生出畏惧,在头狼的带领下退后,隐入黑暗之中,再不敢轻易靠近。

狼群退走后,领队下令停止射击,让众人轮换守夜休息。

“守住篝火,严防四周,有畜牲敢靠近就射箭,无需杀死,驱走就行。”

护卫领命,分作三班进行轮换。

赵嘉本想一起守夜,却被领队拦住。

“我等随行北上,其一就为保护郎君。有我等在,郎君大可安心。草原夜间风凉,明日还需赶路,郎君早点歇息,多套一件皮袄。”

话说到这个份上,赵嘉不好坚持。想起虎伯携带的皮囊,转身走到老仆身边,低声吩咐两句。虎伯应诺,将皮囊交给领队,并转述赵嘉之意。

“诸位暖暖身子。”

“多谢郎君!”领队笑了一声,朝赵嘉的方向抱拳,随后取下皮囊的塞子,自己饮了一口,递给守夜的护卫,一个接一个传递下去。

看到护卫们饮酒的模样,赵嘉不由得产生怀疑:他们和自己幼时尝到的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。还是说味觉存在不同?

想了半晌想不明白,只能归结为西汉的酒就是这样,众人习惯成自然,不会像自己一样喝到嘴里就脸色发青。

见众人传递皮囊,乌桓商人舔舔嘴唇,表情很是羡慕。

等到所有护卫饮完,酒还剩下一些。领队迈步走过来,从还想多饮的护卫手中抢过皮囊,递到乌桓商人跟前。

“我?”乌桓商人很是惊讶。

领队是斥候出身,对胡人有一定了解,没有多说,直接将皮囊塞给对方,示意他饮。

乌桓商人接过皮囊,闻到酒香,举起来饮下一大口,抹过嘴角,大笑一声:“君且放心,只要我在一日,必让你们平安!”

赵嘉目睹这一场景,挑了下眉,下意识的拿出羊皮,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。最后只能寥寥落下一句话:胡人好酒,欲结交,可赠。

“郎君安心歇息,仆和季豹轮番守着。”虎伯从车上翻出几张兽皮,两张铺在车板上,另一张递给赵嘉,示意他裹在身上。

车门车窗都能关闭,冷风还是会从缝隙中吹入。将车内的绢堆叠在一起,恰好可以用来挡风。

赵嘉裹上兽皮,躺在车厢里,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。哪里想到,闭上双眼,竟然是一觉到天明,狼嚎声都没能把他吵醒。

待虎伯推开车门,叫醒赵嘉,天光已经放亮。

商队众人早已经起身,多数已经用过饭食。除了烤饼之外,未燃尽的篝火上还烤了几条狼肉,几名护卫用匕首切开,蘸着盐巴分食。

大车被推开,看到残留在草地上的血迹,赵嘉意识到,在他睡着之后又有野狼接近商队,护卫嘴里的狼肉大概就是其中之一。

“郎君,用一些。”虎伯送上烤饼和腌菜,饼内并未夹肉。

赵嘉先用清水漱口,洗脸的过程直接省略,三两口吃完蒸饼腌菜,睡意全部消散,跃身上马随众人启程。

“走!”领队扬起马鞭,大车排成长列,车轮压过随风舞动的高草。

清晨的风依旧有些凉,赵嘉裹紧皮袄,回望一眼昨夜的营地,青烟早在风中撕扯殆尽,篝火的余烬四处飞散,打着旋,落入草丛中,很快消失不见。

日头越来越高,气温也随之升高。

赵嘉反手抹了一下脖子,略有些湿意,担心着凉,不敢立即除去皮袄,仅是扯开前襟,让自己一点点适应。等到汗意消散,才将皮袄脱下,捆在马背上。

走了大概一个多时辰,有护卫发出警报。

领队抬起右臂,传讯的护卫在大车旁策马驰过,队伍迅速停住。

“谁?出来!”护卫张开强弓,锋利的箭矢正对不远处的一处高草从。从身形判断,藏在那里的绝对不会是只兔子。

许久没得到回应,护卫不耐烦,箭矢就要飞出,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突然传入耳畔,紧接着,两个裹着羊皮的妇人从草丛后站起身,满身满脸的脏污灰痕,头发蓬乱,压根看不清楚相貌。

“草原野人?”护卫的弓箭始终没有放下。

草原上处处潜伏危机,最无害的表象都可能暗藏杀意。护卫是军伍出身,自然不会因为对方是妇人就放松警惕。

乌桓商人策马上前,建议领队不要耽搁,杀掉这两个野人,继续前行。

“野人无法独自生存,这附近肯定还有。如果被盯上,比野狼还要麻烦。”乌桓商人说道, “早年有商队就吃过大亏,货被抢走,人也死了不少。”

未等领队做出决定,其中一个妇人突然开口:“可、可是,汉家子?”

妇人声音沙哑,话说得断断续续。

护卫眉心微拧,见领队颔首,略微放低弓箭,开口问道:“尔乃何人?”

“我、我是……汉人!”妇人声音沙哑,意识到自己满脸泥土,立即抓起一把青草,揉成团,用力擦在脸上。

几下之后,泥土少去大半,现出一张称得上清秀的面容。

“汉人?”

“我家,雁门郡。”妇人越是焦急,话越说不利索,只能用双手不断比划,才勉强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。

三年前,匈奴南侵雁门、代郡。妇人全家被杀,自己也被掠走。这三年下来,她都被关在羊圈,过得生不如死。她曾试过逃跑,可没跑出营地就被抓回去,狠狠挨了一顿鞭子,差点死在当场。

现如今,她全身上下都是新旧不同的鞭痕,有的已经淡化,有的刚刚结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