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1 / 2)

宝妻嫁到 半袖妖妖 1381 字 17天前

她反手又抽,这一次可是牟足了力气:“你还能认出我是谁,真不容易。”|

他伸手来拉她入怀,可女人却是用力推开了她,常远山抓住她的胳膊,也是激动起来:“从前我命人去找过你们,可当地人说你们家遭了匪,没留什么活口,找也没找到什么音信我就……”

不等他话说完,李朝宁已然挣脱他的钳制:“这七年多,我不停地在找你,有过很多人告诉我你死了,早就死在战场上面了,但是我从未放弃过,很简单,生要见人死要见尸。你有没有过,我这样的心情?嗯?”

常远山当年也是出身寒门,他一心在战场上立功,对于男女之情全都压在了心底,母亲命他回京成亲,他曾经也找过李朝宁,回京后母亲也派人去找,但都以失败告终。原本以为她死于战乱,攀着沈家娶了沈家的庶女沈曼,如今俩家相互依附,早已不是当年的小门户了。

他无力解释,自然心生愧疚,只管站着任她捶打。

可朝宁也只是片刻的失态,随即转身去了窗边,再不理他。她抱着自己双臂,只留给了他一个纤纤背影。七八年过去了,她的腰还是那么的细,她的身姿还是那样窈窕。

从前她在身边照顾他时候,她是恬静而又温柔的一个人。

彼时李大夫一家都忙着救济,她在家里照顾着他和年幼的侄女,犹还记得动心的那一刻,他伤快痊愈了,站在院里练腿,一抬眼就看见了她。

透过窗口,十八岁的李朝宁,坐在桌边看书。

屋檐下还滴着水,而她的侧脸,是那么的美,恨不得立即化作她手里的那卷书。他忽然就想起了一句话来: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分明就是旧屋破瓦,但她就是一朵幽莲,能抚平你心头的一切伤痛,看着动心不已,真想永远和她这样平静地生活下去。

他曾恨过乱世,那一生一世的誓言还言犹在耳,可没有找到李家一家老小,常远山很快就听从父母的意愿娶亲生子,却没想到这个时候,明明是不再想起的人,忽然就出现在了面前。他大步到了她的后面,紧紧将人拥在了怀里:“朝宁……”

李朝宁没有动,只是看着院子里的宝儿,小家伙跑得飞快。

常远山下颔抵在她的肩头,只觉这么年过去了,她身上的幽香却似没变:“真不敢相信,你带着这么多孩子,是怎么过来的。跟我回家吧,这些年你受苦了,以后再不叫你吃半点苦。”

她挣脱他的怀抱,回眸看他:“你让我跟你回去?以什么身份?你现在娇妻美妾在旁,儿女双全,常家可有我的容身之处?口口声声说你的孩子,现在你能给我什么,能给孩子什么?笑话一样。”

常远山不由怔住。

他再不是幼稚少年,此时也明白李朝宁的意思,家中正室沈曼,家世绝非一般。她嫡亲的哥哥如今又得了新差事掌管皇商要道,如今多少人看着他们眼色简直如日中天,他能给朝宁什么?他能给孩子什么?尤其是这个时候,沈曼一举得子,俩家家主都高兴得不得了,父母亲如何能在这个时候让朝宁进门。

男人看着朝宁,抿住了唇。

她唇边还有淡淡的笑意,是那样的了然:“算了,你走吧,常生已死,会那么告诉孩子的。”

常远山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:“我还活着。”

说着,他用力将人再次揽入怀里,一低头就在她额头上面用力印下了双唇。

就那么用力拥着她到了门前,伸手就打开了房门。

院子里的宝儿站在凤栖的面前,也不知是拿了什么东西,一摊开掌心,只吓得小男孩大惊失色,他从来是真的最怕这样肉呼呼的虫子,恨不得这就给连人带虫都推一边去,可惜早见识过宝儿的力气,一点也不敢动。

宝儿见他不动,更是向前一送,那孩子竟然从石墩上摔了下来。

抬眼一看大人往这边走来了,李凤栖更是夸张地诶哟了一声,直喊救命。

宝儿抓着蝗虫的翅膀,在他面前晃着:“小黄多可爱,你怕它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