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9节(1 / 2)

挚野 丁墨 2648 字 23天前

许寻笙答:“我还没决定去不去。”

阮小梦:“不要嘛!我还想蹭你的光,去看那些大神呢!而且大熊不是说了,也希望你去,对咱们的厂牌知名度有好处嘛!”她说的大神,就是网络上一些很红的古风和民谣歌手。

许寻笙被她磨得没法子,反正去不去她本来就无所谓,于是点头。阮小梦高兴坏了,把她手里笔一抢,拖着她就出了门。

许寻笙以前参加过比赛,但她的衣着大多简单素雅。偶尔按照当时主办方吩咐,穿一些颜色鲜亮适合舞台的服装。可晚礼服还从没穿过。

两人在商场逛了一会儿,还没找到特别合适的。阮小梦下意识里觉得,那些样式普通或者干脆夸张的晚礼服,根本衬不起许寻笙。所以想找到件能够令人惊艳的。

过了一阵,两人经过一家店门口时,许寻笙瞥见橱窗里的一条裙子,目光微微一顿,抬腿刚要走,阮小梦却也看到了,“哇唔”了一声,把她拖进店里。

那是条大红色的裙子。许寻笙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,轻皱眉头,阮小梦却觉得,这条颜色虽然艳,可款式大方简洁,说不定会穿出意想不到的效果,非把她推进试衣间。加上旁边服务员也在帮衬,于是许寻笙也就从了。

阮小梦在外面等时,心想,许寻笙这人看着清高,还很倔。但很多事,只要不触及她的底线,其实很好说话。死缠烂打哄哄她就绝对有效,性子软得很。又想,身为闺蜜,她要看紧许寻笙,绝不能再被男人利用这一点给欺负去了。

许寻笙很快从试衣间出来了。

连服务员都愣了愣,失声说:“真好看……小姐,你穿这条裙子真是太合适了,没人穿得你这么好看。”

阮小梦则直接“卧槽”了一声,拿起手机“咔嚓”“咔嚓”拍了两张。

这条裙子是一字肩的,露出半个背部。腰收得很细,下摆是不规则的,露出半截小腿。可许寻笙的皮肤很白,肢体又十分修长匀称。咋一望去,只见红裙火艳,肌光胜雪,柔嫩如脂。而她乌黑微卷的长发散落肩头,双臂修长纤细,浑身上下都有种说不出的清雅娇嫩味道。

第一百六十二章 情断义绝(下)

许寻笙看着镜中的自己,微微也有些怔然,然后眉一皱,摇头:“我还是不喜欢,太奇怪了。不好意思,我脱下来。”

服务员:“……”

阮小梦:“……”她要拿这个大尼姑怎么办啊?要怎么让她明白性感和奇怪的差别!

“真的很好看很惊艳啊!”阮小梦不甘心,“你听我的,就穿这个去,绝对吸引全场!求你了笙笙!别糟蹋自己的美色啊。”

许寻笙听她说得好笑,却依然坚定地把裙子换下来,然后说:“我为什么要去吸引全场?我自己穿得舒服最重要。”

“哪里不舒服了!”

许寻笙想了想,说:“肩膀和背有点冷。颜色刺眼。”

阮小梦:“……”她只想哐哐撞大墙。

两人走出这家店,阮小梦还颇有些不甘心,嘀咕道:“你不要这件,绝对找不到比这件穿着更好看的了。”

许寻笙却难得自负了一把,微笑说:“不会,我穿别的衣服也会好看。”

结果,还真让她们找到一件合适的。

那是条蓝色的裙子,v字领,决不暴露。双肩有一层薄纱,隐隐约约露出手臂。腰身也很纤细,一袭长裙上碎光点点。当许寻笙一走动,更是身姿秀丽摇曳生姿。

阮小梦又被惊艳了一把,憋出句话:“你还真是浪也浪得仙也仙得。”

许寻笙:“闭嘴。”她对这条仙气飘飘的裙子也很满意,很符合她的口味,于是结账走人。

不过两人离开商场时,阮小梦想起之前那条红裙,还是觉得心有不甘,觉得那条才是第一眼真爱。于是趁许寻笙不注意,她把她穿红裙的几张照片发到微博上,配字:“陪闺蜜买晚礼服,好看吗?”

阮小梦现在的微博,就一些朋友,还有少得可怜的粉丝关注。她刷了一下新增的十几条评论,就把手机塞口袋里没管了。

——

许寻笙和阮小梦逛完街,又吃了饭,回到家已接近傍晚。她拿起白天没绘完的笔记本,做了一会儿,手机响了。

她看到屏幕上的发信人名字:荒野。

她拿起一看,荒野问:“主题曲的歌词写得怎么样?”

许寻笙怔了怔。

上次两人相约湘城他又临时失约后,大概是因为比较忙,他也比较少发消息来。偶尔有发,许寻笙也是含糊回复。

人的心里一旦有了猜疑,就很难挥去。而对许寻笙而言,那个猜疑,就像个冰冷昏黑的洞,她下意识都不想往洞里看一眼。

可另一方面,荒野这个“网友”,给她的感觉是真实的、具体的,温暖而美好的。她还是觉得那个可能性十分荒谬可笑,甚至是十分自作多情的。也许就是巧合呢?她也不想因此错失荒野这个朋友。所以最近,她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他。

静了一会儿,她回复:“最近有点忙,还没写。”

他却发了个笑脸过来,说:“懒。”

只一个字,却让许寻笙心里微微一漾。那种亲密的细腻的感觉靠近了,危险的未知的感觉却远了。

她回复:“胡说。”

他却过了一会儿,才发了个word文档过来,说:“这是电影的原著小说《客从何处来》,不长,我已经看完了。如果你没有灵感,可以看看这个。”

他的语气这么公事公办,许寻笙的心又踏实了一点,说:“好,我先去看了。”正好躲过了和他继续聊天。

结果这一看,许寻笙就看到了半夜,一双眼都哭红了,把其他什么都丢在了脑后。她上床睡觉,心里还始终难以平静。又想,荒野对这个故事那么推崇,自己编曲,还邀她写词,必然也是被深深打动。于是她心里又生出几分莫名亲近的感觉。心想,他怎么会是那个人,那个人从来不爱看书的。荒野分明是另一个感情细腻的成熟男人。那天只不过巧合罢了。

第二天起来后,许寻笙连早饭都顾不上吃,趴到桌前开始写词。荒野说得没错,现在当她构思时,只觉得灵感鲜活跳跃,欲罢不能。两小时后,一首词就写完了。她把笔一丢,竟有种整个人放空了,却又很满足的感觉。

然后,也有些迫不及待。尽管心里隐隐知道有些事还没搞清楚,不妥。可潜意识是不肯相信不愿深想的,忍不住就把歌词发给了荒野。

他大约白天在忙,到傍晚才回复:“读完歌词了。”

许寻笙心里有些期待,语气却淡然:“哦。”